高光,男,1957年9月出生。教授,现任学院工艺美术学院院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艺术设计专业协作委员会副主任、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专家、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会员,辽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专家组成员、辽宁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委员、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沈阳市建筑装饰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沈阳建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高级设计师。 曾获沈阳市优秀教师;辽宁省优秀教师;辽宁省高校名师教师。辽宁省室内设计“示范专业”负责人;辽宁省室内设计专业带头人;辽宁省室内设计专业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辽宁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 本着“优化基础,注重素质,强化应用,突出能力”的思想为指导,遵循高职教育的内涵和室内设计专业教学规律,主讲《室内设计理论》、《室内专题设计(居住空间室内设计、公共空间室内设计等)》、《毕业设计》等课程。 在长期从事工艺美术和艺术设计教育、创作、研究等方面的工作中,结合高职艺术设计教育的特点,主编和参编出版了《室内设计经典集》(Ⅰ、Ⅱ、Ⅲ)、《居住空间室内设计》、《室内设计实训指导》、《公共空间室内设计》、《人体工程学》、《室内设计制图》、《室内设计透视学》等10余部艺术设计专业书籍和全国高等职业教育艺术设计类“十二·五”规划和通用教材;发表论文近10篇;主持省级科研课题2项、国家专利3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