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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13-05-15   浏览次数:10712
一、哪些毕业生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凡是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将户口落在沈阳市的,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创业能力并办理《自主创业证》的,都属于贷款对象。
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具备6个条件:
1.有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核发的《自主创业证》。
2.申请贷款的项目属于国家限制行业之外的项目,(不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
3.申请贷款要有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计划和还款计划。
4.参加过大学生创业园举办的创业培训或再就业技能培训,有与实施项目相应的经营能力。
5.要提供足够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有固定住所、固定收入和固定工作岗位的第三方个人担保、有价证券质押、不动产抵押或由市有关部门认定为信誉社区提供的信誉担保。
6.要有较为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程序有哪些
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程序:
1.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领《自主创业证》并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填写《沈阳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贷款推荐表》。
2.毕业生持《自主创业证》、《沈阳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贷款推荐表》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报,并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实施计划、还款计划、培训证明材料和提供担保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社区按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贷款的基本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经街道社会保障和就业科同意,并出具推荐证明,报所在地区劳动就业保障部门。
3.区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出具申请人资格认定证明,同时对贷款申请项目进行把关,合格后将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人资料报送本区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以及所能担保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后,劳动保障部门将申请人有关资料一并报送当地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受理后,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同意贷款后,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经办银行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申请人应在经办银行开立结算帐户,经办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款项划入该帐户;经办银行在为创业的毕业生发放贷款后,在《自主创业证》上注明已办理贷款字样。
4.贷款申请人应将贷款情况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并送缴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哪些经营项目国家给予贷款贴息
创业的毕业生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培训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19项微利个体经营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政策扶持。
五、毕业生合伙经营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持有《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从事合伙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各合伙人分别作为贷款申请人,持本人《自主创业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及规定的相关手续,经各合伙人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合伙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市)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担保和审查贷款,银行发放贷款针对每一自然人。
六、合伙经营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对毕业生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项目,担保额度参照个人申请单笔担保贷款额度合并计算,担保贷款金额最多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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