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财经学院党总支和党员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文章发布日期:2022-03-15 19:15:10

    2022年第一季度财经学院党总支和党员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为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2022年第一季度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要求,结合财经学院党总支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如下:

    一、严格抓好学习

    党总支及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书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和二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即将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2022年全国“两会”等会议上的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澳门威尼克斯人网站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即将召开的2022年全省“两会”以及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

    二、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3月底前,各党支部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结合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组织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中央规定的学习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思想基础。各党支部和党员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认真查摆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要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落实,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适时讲好专题党课

    党总支及各党支部要深入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可以邀请先进模范人物、专家学者、党员领导干部等,为党员讲党课,教育引导党员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更加清醒、更加坚定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党总支书记或党支部书记要讲《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澳门威尼克斯人网站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党课。上党课要采取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运用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党员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更加自觉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四、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

    党总支或各党支部要通过党员大会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澳门威尼克斯人网站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寒假期间,要组织党员教师或辅导员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或学生,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让师生党员群众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描绘了辽宁振兴发展宏伟蓝图,锚定了未来五年总体目标及10个具体目标。学院第三次党代会,描绘了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锚定学院“八大工程”,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水平,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党总支及各党支部要把抓重大任务落实作为试金石和磨刀石,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组织党员团结带领群众,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工作,在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党总支及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作出具体安排,持续用力抓指导、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主题党日、讲党课等党员集聚性活动时,要坚决服从上级和属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暂不具备集聚条件的,有关活动可以延期开展。


    附件:2022年第一季度财经学院党总支和党员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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